欧盟发布欧洲数据经济研讨会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17

    2016年11月2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于9月举行的"创建数据经济研讨会"的总结报告,探讨了与获取产业数据及职责有关的法律挑战,主要包括数据获取与传输的新兴挑战,以及物联网和机器人技术环境中的责任。    

(1)数据获取与传输

    与会专家探讨了基于数据的商业模式、合同限制和数据获取等议题后指出,产业数据法律状态的不确定性影响着数据流动。企业可能会忽略能够共享数据的条件,例如,初创企业有时会通过侵犯知识产权的方式获取数据。主要企业担心网络攻击和隐私侵犯等问题,因为技术和个人数据经常混在一起。向竞争对手披露技术知识的可能性也让许多企业不愿意与第三方进行数据共享。需要通过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共享其数据,为开发与数据相关的创新服务提供支持。

    多数与会者认为数据应属于数据生产者,部分认为数据控制权应属于物理资产拥有者。与会专家呼吁欧盟应就数据获取制定相关规则,并就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关系提供指导意见。许多与会者支持对数据和市场类型进行划分,所有制造商都强调了合同自由的重要性和灵活框架与合同的必要性,这有助于实现数据共享的投资回报。此外,产业界与会者表示了对可能存在的监管干预的担心。

(2)物联网(IoT)和机器人技术环境下的责任

    要针对IoT和机器人技术建立信任,需要确定责任并明确可用的规则。欧委会希望建立一个由稳定法律框架支撑的IoT单一市场,以促进投资并提供法律确定性。这需要在概念层面进行更好的说明,与会者支持明确区分IoT与机器人技术、不同类别的机器人、互联汽车与自动汽车。

    部分产业界参与者认为IoT不会产生新问题,机器人技术也不会彻底挑战传统理念。但多数参与者同意在产品责任方面出现了范式转移。销售法规和产品责任规则均已就位,但并不足以解决因软件/数据服务/连接故障引发的IoT/机器人技术问题。与会者希望能从欧盟层面对机器人进行测试。在欧盟,由于缺乏测试,少有人了解IoT和机器人技术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损害。风险和事故数据的缺乏使保险公司难以对风险进行计算和定价,并影响他们制定合适的保险策略。

    就责任解决方案而言,部分参与者认为应重新考察产品责任规则,部分参与者认为可从风险开放解决方案中获得启发,还有参与者偏向采取全新的方案。

原文:https://ec.europa.eu/digital-single-market/en/news/workshop-report-building-european-data-economy

http://ec.europa.eu/information_society/newsroom/image/document/2016-48/report_workshop_21_ 22_ september_40092.pdf

来源:信息化研究与应用动态2016年第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