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书证办理
一、所内读者借书证办理及管理办法
(一)借阅证办理
1. 研究所图书馆借阅证
所图书馆采用研究所统一发放的一卡通借书。借书证须妥善保存,如有遗失应到图书馆声明,不得转借他人。凡因遗失或转借他人而发生的后果,均由原持证者负责;所编职工需凭工作证、在读研究生凭学生证到图书馆开通,项目聘用人员凭有关证件,携带押金人民币200元,并填写《中科院自动化所图书馆借阅证开通申请表》.doc (可自行下载)来所图开通此服务。
2. 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图书馆借阅证
所内学生中科院大学发放的学生卡去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开通借阅功能。所内职工需先开通所突借阅功能,携带工作证及一寸电子版照片一张、工本费10元,到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办理。
所内离退休人员,携带退休证、一寸照片一张、工本费10元、押金100元,到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办证处填写申请表办理。
非所编人员,携带有效证件及一寸照片一张,直接到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办证处填写申请表,有两种借阅证可以办理:第一种,工本费10元,年度使用费100元,押金1000元,最多可借三册西文和五册中文图书;第二种,工本费10元,年度使用费20元,押金100元,最多可借三册中文图书。
(二)借阅证使用
借阅证是确认我馆读者身份的合法证件,只限本人在图书馆使用,不得抵押、转借,不准涂改和私自更换条形码或照片。如有恶意使用他人借阅证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1. 读者需要使用借阅证利用图书馆资源和服务。包括进入图书馆、阅览室、外借、登录查询系统等等。
2. 借阅证的卡号和密码,同时作为读者在图书馆各种计算机管理系统中的读者帐户。读者在图书馆产生的借阅、归还、罚款等信息都记录在该帐户中。
3. 利用该帐户进行登录(身份验证)后,才可以在图书馆馆藏目录查询系统中进行网上预约、网上续借和修改用户密码等操作。
(三)借阅证注销
凡本所读者离所(学生毕业、结业、转学、退学、出国)或者复学、转系、延期等,以及职工离所,或非所编读者退证,需到图书馆咨询台办理离所手续。
1. 必须还清所借全部文献(所图和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
2. 必须处理完各种违章情况。
3. 应届毕业生在图书馆主页上提交学位论文和以第一人称发表科技论文,并审核合格
4. 完成以上准备之后, 持一卡通和离所转单办理离所手续。
(四)借阅证丢失和补办
借阅证内信息不能正常识别时(如照片、条形码模糊不清等),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拒绝使用。读者应申请更换新证。
借阅证应妥善保存,如不慎丢失,应及时到图书馆咨询台挂失,若挂失不及时,造成他人冒用,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借阅证所有人承担。
挂失后借阅证又找到,由读者本人持借阅证、学生证到图书馆咨询台解除挂失,则可继续正常使用。
借阅证丢失后如需补办,可于补办过后持新证和本人有效证件到图书馆咨询台办理重新开通。